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铜仁市碧江区谌妹节能炭厂《铜仁市碧江区政富机制炭加工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铜仁市碧江区政富机制炭加工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铜仁市碧江区谌妹节能炭厂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8月6日-2024年9月3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翟 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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