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江口县第二(凯德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其他事项说明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口县第二(凯德新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和其他事项说明(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9日-2024年10月1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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