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文件,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建设项目竣工******有限公司组织并邀请专家及相关单位等组成验收组对“石阡县餐厨废弃物回收及处置再利用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会专家与相关单位代表在经过现场踏勘,审阅验收监测报告,经认真讨论后一致认为“石阡县餐厨废弃物回收及处置再利用建设项目”基本满足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环评批复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该项目通过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对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20个工作日。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阡县餐厨废弃物回收及处置再利用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铜仁市石阡县枫香侗族仡佬族乡四方井村堆米寨组新田沟
建设性质:新建
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8月20日(2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杨 总 联系电话:157 0856 3598
编制单位联系人:王 工 联系电话:137 6595 6885
邮箱:******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石阡县餐厨废弃物回收及处置再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系方式(团体需加盖公章)。收到验收公示意见后,我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意见要求对项目现场设施及验收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