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报价方式 | 报价(中标价、下浮率或费率) |
---|---|---|---|---|
1 | ************1K | ******有限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90000元 |
赫章县古基镇-安乐溪乡片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
中标公示
发布日期 | 2025年01月17日 |
项目名称 | 赫章县古基镇-安乐溪乡片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监理 |
建设单位 | ******资源局 |
投标时间 | 2025年01月27日上午10时30分 |
投标地点 | ******服务中心******街道解放东路帝景湾畔)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90000.00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贵州省地质环境检测院(贵州省环境地质研究所) |
中标价 | 90100.00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90300.00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公示期 | 2025年01月27日至2025年01月29日 |
公示说明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