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铝棒和年产5万吨铝型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铝棒和年产5万吨铝型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经济开发区(煎茶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用地规模约102.1亩(约68070m2),建设年产10万吨铝棒和年产5万吨铝型材新材料生产基地(年产10万吨铝棒生产线,其中包含铝棒生产线四条、挤压生产线十条,另有年产5万吨铝型材生产线一条)。
投资额: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经济开发区(煎茶工业园)
联系人:周莲芝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北大资源梦想城1,2号地块2-a01栋1单元1层8号
联系人:严斌联系电话:******
e-mai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众参与范围
******居民、单位。
******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第九条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10万吨铝棒和年产5万吨铝型材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经济开发区(煎茶工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拟用地规模约102.1亩(约68070m2),建设年产10万吨铝棒和年产5万吨铝型材新材料生产基地(年产10万吨铝棒生产线,其中包含铝棒生产线四条、挤压生产线十条,另有年产5万吨铝型材生产线一条)。
投资额:项目总投资40000万元。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铜仁市德江县煎茶镇经济开发区(煎茶工业园)
联系人:周莲芝联系电话:******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街道北大资源梦想城1,2号地块2-a01栋1单元1层8号
联系人:严斌联系电话:******
e-mai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该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该项目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附件格式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众参与范围
******居民、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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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