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江口县天然气供气加气站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口县天然气供气加气站房项目
******街道七里冲
******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新建,本次验收内容为储气站及其相关设施,本******消防、环保设施等,设有1个60m3地上立式LNG储罐(配套低温潜液泵,低温高压泵),该储罐因没有运营汽车加气工艺而闲置未投入使用。设有1个50m3地上立式LNG储罐(配套低温高压泵),1个45m3地上立式LNG储罐(配套低温高压泵)。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5月11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作者(木木s,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4-04-11 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