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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汕头航标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综合评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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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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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受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汕头航标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汕头航标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5-07-04A-2024-D-E253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汤师彬、许静桦

项目联系电话:07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汕头航标处

采购单位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海滨路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54-******

代理机构地址: 汕头市东厦路30号405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汕头航标处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拟通过采购确定一家中标人,对汕头市海滨路23号的机关业务大楼、揭东县地都镇石头村的航标养护基地、南澳县后宅镇的南澳航标管理站、惠州市大亚湾的惠州航标管理站、饶平县柘林镇的潮州航标管理站、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的潮阳航标管理站、汕尾市区的汕尾航标管理站等7处区域(以下简称“物业区”)实行物业社会化管理。具体内容详见综合评选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照采购文件项目概况内容,填报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该项不可以承诺函形式进行响应)

5)投标人承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函等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本项目的综合评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诚E招(******)等指定媒体上发布综合评选公告。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财政部 农业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等。

5、获取综合评选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30号4楼405室)。

方式: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上述时间内现场领取综合评选文件。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综合评选文件售价总和。

6、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30号二楼会议室。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9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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